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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d.gov.cn/content-173-78657.html
《暂行办法》明确处罚尺度
新颁布的《暂行办法》规定,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禁止随地吐痰、便溺。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十元罚款;禁止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十元罚款。
禁止占道加工、制作、修理,禁止露天烧烤、沿街散发商品广告。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在道路上,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处以二十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据了解,《暂行办法》涉及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等方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醒市民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大力宣传新《暂行办法》
7月18日,市执法局组织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执法局150余人,走上街头,开展新《暂行办法》宣传活动。
上午9时40分,在朝阳大街与时代路交叉口,一条“全民参与共建文明城市”的条幅非常醒目,竞秀区宣传台前有4块标有《暂行办法》详细内容的展板,1000余份《暂行办法》宣传材料,还有身着庄严制服的执法人员,在熙攘的人群里形成了一道特殊的风景线。
同时,竞秀区保定火车站西广场、莲池区永华大街双彩广场、裕华路总督署广场、高新区保百购物广场的宣传活动也在进行。鲜明的条幅标语、各色的宣传材料、热情洋溢的执法队伍,吸引了不少市民的驻足。执法人员现场讲解,希望人人都能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暂行办法》。
活动当天,各区执法人员共走访商铺350余家,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市民关注《暂行办法》
“新修订的《暂行办法》涵盖面广,处罚力度更大了。比如粘贴小广告,以往只是对实施者处罚,现在不仅对实施者处罚,也加入了处罚组织者的内容。另外,《暂行办法》也对我们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如何处理好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等。”竞秀区执法局一大队副大队长曹卫东说。
竞秀区环卫工人张金花说:“我负责清扫朝阳大街路段,眼下车窗抛物的现象很严重。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好多车主会把车里的烟头、矿泉水瓶等垃圾扔出来。有了这个《暂行办法》后,希望市民以后不再随手扔垃圾。”
“《暂行办法》出台很及时,可以约束那些不文明行为,比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了,保定市的环境会越来越好。”市民张大爷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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