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tttcom

[建设纪实] 湛江文化中心设计方案落定 多角度面面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4 14: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5# hawon


    d应该改动不大了、毕竟是向社会公示的结果、不能随便改为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4 15: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4 15: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4 15: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4 16: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7# st3721


    不好看,不好看,不好看,不好看,不好看。。。。。。。。。。。。。。{:5_1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4 16: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t3721


    不好看,不好看,不好看,不好看,不好看。。。。。。。。。。。。。。
干煸的马甲 发表于 2014-9-4 16:11



    那好吧,放弃这个项目,不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4 16: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1# 叉肖仔


    建出来之后如果还是不好看,拆了重建。。。。。不就二十个亿的事情嘛{:5_1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4 17: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您曾经说过:“把建筑设计得很酷不是难事,但很多时候必须克制住自己,克制比张扬更难”。但是此次文化中心设计方案个性张扬、气势豪迈,可否将此看作是您设计风格的突破呢?

    程:这次作品延续了我以往的创作风格,同时也做了一些新的尝试。要把一个建筑设计得很酷,真的不是难事,难的是要酷到位。我们不能片面追求建筑外观造型的奇特,这样的作品不容易被大众接受,大家会觉得它奇形怪状,没有美感可言。

    这次我设计湛江文化中心方案时思想比较开阔,没有太多拘束,按照感觉走。我个人觉得整个作品是很时尚、很精致的,同时又是很典雅的,可以说是雅俗共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4 17: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接下来您会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吗?

    程:非常感谢市民提出的宝贵意见,接下来我会对方案做出一些修改,主要在三方面:首先,很多市民都提到了方案的屋顶尖角太多、太锐利,其实我们在设计过程中也考虑到了,但当时时间较紧就先确定了这个方案,接下来我们会接受市民建议,把尖角改得圆润一些。其次,考虑到湛江日照强烈且雨水多,我们会多增加一些遮阳挡雨的回廊,多搞一些架空,给市民提供一个更舒适的休闲环境。还有就是会把方案改得更亲海,让市民近距离感受到海的气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4 17: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4# sho8787


    期待最终的效果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4 17: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叉肖仔


    建出来之后如果还是不好看,拆了重建。。。。。不就二十个亿的事情嘛
干煸的马甲 发表于 2014-9-4 16:39



    钱,不是问题,最主要是你开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4 17: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自湛江新闻网http://news.gdzjdaily.com.cn/zjx ... ntent_1919384_2.htm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5 22: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结构屋顶那几张大帆很受力的,遇上9615那种级别的台风不是掀顶就是吹折,要不就是加强结构强度,至于预算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5 23: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结构屋顶那几张大帆很受力的,遇上9615那种级别的台风不是掀顶就是吹折,要不就是加强结构强度,至于预 ...
cowboy_ly 发表于 2014-9-5 22:48



    设计师说了,整体还会修改一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5 23: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看来,这个方案也挺完美的,越看越喜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5-20 11:18 , Processed in 0.083281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