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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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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新区BH2012-25地块房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一)
时间:2013/11/29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一、项目概况
滨湖新区BH2012-25地块房产开发项目由联投(安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韶山路与闽江路交口东北编号为BH2012-25地块,占地面积33151.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73万平方米,项目已由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备[2013]291号文备案,总投资59541万元。
2013年11月联投(安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编制滨湖新区BH2012-25地块房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在接受委托后,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察看,收集相关资料,开始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发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导则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根据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确定项目的敏感点和保护目标,通过有关环境监测技术和方法,分析项目区域的环境现状,并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方法,收集广大专家、学者以及周边的群众对该项目的好的建议和意见,补充到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去,然后分析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三废”情况(包括“三废”产生量和排放浓度),在此基础上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模式和方法预测项目建设可能给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再通过公告或公示形式发布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公众阐明主要的环境影响程度,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从环境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拟建项目概况;(2)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3)调查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4)分析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地表水、空气、噪声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5)拟建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和公众意见调查分析;(6)拟建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7)针对拟建项目实施,制定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8)拟建项目的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的事项
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哪些不利影响较大;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减缓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性能的建设;您有无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投(安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文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917号
联系电话:(0551)6377089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2号
联系电话:(0551)62864489
电子信箱:weiqing100@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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