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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13: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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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指标总体向好
把主要目标指标作为实施好《纲要》的首要关键,建立分类部署、分步推进、分级管控机制,各项指标总体符合预期或处于合理区间,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人民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主要目标指标总体进展顺利。
《纲要》共设置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等5类27项指标,总体进度较好(详见附件1)。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进出口总额、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新技术企业数、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等13项指标超序时进度。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等8项指标符合序时进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3项指标慢于序时进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城镇调查失业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等3项指标因省统计核算体系尚未建立,暂不作评估。
1.经济增长稳健有力。全市经济总量由“十三五”末的3714亿元提升到2022年末的4502亿元,年均增长7.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101897元提升到121630元,超过序时进度2500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2%,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4%,分别高于规划目标5.2和0.4个百分点。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9.4%,高于规划目标2.4个百分点。外资外贸稳定发展,进出口总额由“十三五”末的84.4亿美元提高到2022年末的136.1亿美元,提前完成110亿美元的规划目标;2023年上半年,进出口总额达到85.55亿美元,增速位居长三角第二。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两年均为35.4%,居全省前列,2023年上半年规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201亿元,居全省第一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55%,提前完成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70%的规划目标。
2.科技创新提质增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由“十三五”末的1038个增加到2022年末的1641个,平均每年净增301个,超过序时进度(平均每年净增232个);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6.3%,高于规划目标7.3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53件、63.9件,均提前完成2025年的规划目标(目标分别为15件和50件);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2.88%,符合序时进度。
3.民生福祉持续增进。截至2022年末,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1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为3.12,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95岁,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79个,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2%,实现了“力争高于经济增长目标”的要求。2023年上半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3.1万人,提前完成省下达264万人的目标要求。
4.生态环境稳定向好。截至2022年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3.31%,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0.3%,森林覆盖率达到28.62%,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均保持为100%。
5.粮食能源供应安全稳定。2021-2022年,粮食产量分别为138.76万吨、139.6万吨,均符合稳定在27亿斤的规划目标要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分别为74.71和78.57万吨标准煤,符合序时进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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