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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快速路南延三期项目前期研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环快速路南延三期项目前期研究已由苏州市人民**办公室以苏府办[202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该工程北起绕城高速以南吴东路六丰港桥南侧,沿吴东路向南,止于吴中吴江两区交界处的吴淞江大桥,长约2.6km,拟采用“主线高架+地面道路”形式,总投资估算约8亿元。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1)前期方案研究;(2)项目建议书编制以及有关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及为满足报告编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等;后续服务包括协助建设单位的报批工作和相关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以及协助组织评审并最终取得批复文件。(3)工可报告编制以及有关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编制工可报告,及为满足工可报告编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等;后续服务包括协助建设单位的工可报批工作和相关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以及协助组织工可报告评审并最终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其他专项报批所需的工可材料。
(三)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成果报告,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直至取得工可批复;
2、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各项咨询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咨询单位应遵照执行。
东方大道快速化改造(中环东线-长虹北路)项目前期研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大道快速化改造(中环东线-长虹北路)项目前期研究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通知〔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该工程分为二部分:
第一部分,西起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的吴淞江立交东端,向东沿东方大道老路,止于长虹北路,全长约5.3km。采用“高架桥主线+地面辅道”形式;
第二部分,吴淞江立交东南象限北转东、东转南、南转东匝道未实施段落;
以上总投资估算约15亿元。
同时延伸研究凌港路快速化改造方案,具体为北起甪直大道交叉口,向南至东方大道,采用“高架桥主线+地面辅道”形式;并就继续向南至绕城高速及新建绕城高速甪直南互通可实施性进行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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