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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泾镇334街坊2丘cn003a-04地块存量盘活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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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4 09:41:44 | |阅读模式

一、基本情况

新泾镇334街坊2丘cn003a-04地块位于东至临空1号公园,南至纵泾港,西至广顺北路,北至临空1号公园,土地出让面积29881平方米。

二、实施方案

(一)规划转型实施方案

该地块规划执行2020年10月市**批准《上海**宁区临空经济园区W0408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cn003a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0]283号)。具体如下:

1、规划要求

土地出让面积:29881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科研设计用地(C6)

规划容积率:不超过3.2;

可建建筑面积:93000平方米;

建筑限高:建(构)筑物的任何部分的绝对标高不超过机场净空高度(吴淞高程48米);建筑檐口相对标高控制在40米;

地下部分规划条件:地下总建筑面积为79380平方米,其中:其他用途建筑面积为14138平方米(工业、仓储、研发、教育、文化、医疗等);项目配套设施(含住宅套内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3496平方米;非住宅配套停车库用途建筑面积为51746平方米。

2、地下建设要求:地下开发不少于三层,以具体审定方案为准。

3、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配建公服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2900平方米,其中:①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2400平方米的大健康产业公益展示项目(计容);②可结合地下空间综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配套食堂(若地上设置计容,若地下设置不计容),服务地块项目及临空园区;上述设施产权由受让人自持,运营管理接受**监管。

4、其他设计要求:①与临空音乐公园之间若设围墙,应为镂空透绿围墙。②沿纵泾港设置宽度6米防汛通道,两端不得封闭,保持畅通。③地块内相关医疗机构的设置应符合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

(二)土地转型实施方案

1、物业持有要求:

①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100%的科研物业;②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会事业项目物业(包括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公共机动车停车位);③自持物业确需转让出售的,需出让人同意后执行。

2、土地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经委托评估,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82512万元。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支付完毕。

(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1、引入行业要求:应符合长宁产业发展导向和产业规划,引入“生命健康”“总部型经济”类型的企业。不少于50%的计容面积的物业需引入联影大健康产业项目。

2、运营管理要求:①招商入驻企业须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和要求,自项目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内,企业落地率达100%。②项目建成通过综合验收后3个月内,科研物业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2400平方米的大健康产业公益展示项目。③设置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拥有独立厨房的配套食堂。

3、装配式、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等指标,结合产业项目特点,以具体审定方案为准。

4、建筑节能管理要求:项目应符合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出让宗地中建筑应达到的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准,并在建成后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5、BIM建设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应在全过程采用BIM技术。

6、绿化率:配套绿地率、屋顶绿化率结合方案审定,集中绿地率不得低于5%。

7、机动车、非机动车设置要求:停车配置需按停车场库规范执行,此外还需额外提供不少于20个社会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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