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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2 16: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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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依法征收泥屯镇东青善村部分集体土地并编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被征地范围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告期内(3月15日至4月15日)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书面送达县自然资源局。 拟征地位于泥屯镇东青善村,3.4142公顷(51.21亩),其中耕地0.6971公顷(10.46亩)、园地0.1345公顷(2.02亩)、林地0.5569公顷(8.35亩)、其它农用地0.1957公顷(2.93亩)、未利用地0.7195公顷(10.79亩)、建设用地1.1105公顷(16.66亩);在阳曲县土地利用总规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拟征地补偿标准—— 拟征地位于丘陵区,按省最新规定(晋政发〔2020〕16号),该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35250元/亩;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按区片综合地价1.2倍执行,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0.8倍执行。 补偿费支付对象:被征地相关权利人;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办法:拟征地涉及农业人口,计划采取货币与社会保障方式安置,货币安置按上述标准核算补偿费用,社会保障安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以人社部门核算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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