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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发展] 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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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09: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布日期:2018-03-28           江西省人民ZF关于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
http://www.gzstlb.com/n2868/c199094/content.html

 赣府发〔2017〕41号

  各市、县(区)人民ZF,省ZF各部门:

  赣州市是我省的南大门,是全省国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设区市,是赣南等原ZY苏区振兴发展的核心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以建设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为引领,纵深推进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打造江西南部重要增长板块。这是SW、SZF站在加快全省崛起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纵深推进原ZY苏区振兴发展,加快赣州市产业发展,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基础设施水平和新型城镇化水平,增强发展聚集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努力把赣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生态优美、特色鲜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基本形成,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达到15%左右,人均主要经济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统筹城乡发展初见成效;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200万人;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率不断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明显下降,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基本建成;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到2035年,赣州建成中部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联接“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形成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城乡生态环境优越、城乡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0%左右,城乡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中心城区人口进一步集聚,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设区域性航空机场。加快赣州黄金机场改扩建建设,支持赣州黄金机场国际航空口岸建设,逐步开通港澳台、东南亚等地区和国际航线,打造支线门户机场;支持赣州黄金机场通用机坪建设,加快推进赣州黄金机场通用航空发展;开工建设瑞金机场,加快宁都、安远通用机场开工建设,启动龙南、崇义、兴国、信丰等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省发改委;配合单位:省商务厅、民航江西监管局、省机场集团公司、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打造区域性铁路枢纽。加快昌吉赣客专、赣深客专、兴泉铁路建设,推进长赣、瑞梅铁路“十三五”期间建设;支持赣州市牵头启动南丰至瑞金城际铁路前期工作;支持赣州市开展兴永郴赣铁路、赣韶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前期研究工作;加快推进赣州港建设,支持赣州港与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铁路联络线建设;加快铁路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建设赣州港临港经济区、铁路物流园区,加强高铁场站及沿线周边环境整治,大力提升高铁场站周边地区规划建设水平。(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南昌铁路局、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完善高速公路、国省道网络。畅通连接珠三角经济区、海西经济区的高速公路通道。加快推进广吉高速宁都段、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兴赣高速北延建设,规划建设信丰至广东南雄、寻乌南桥至广东龙川高速公路,适时启动寻全高速西延规划研究工作。加大对G105、G323改线等国省道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大县道升级、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支持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三南快线的建设。支持赣州港大物流通道建设,打通赣州港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综合保税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等区域的交通主干道,推进港区融合、港城融合。(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在安排五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时向赣州市倾斜;支持赣州市开展供水安全工程建设,扶持建设上犹江引水、龙南茶坑水库、定南洋前坝水库、信丰黄坑口水库等市、县应急水源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支持力度;支持开展农田水利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配合单位:省农业厅、省环保厅)

  (七)加强生态设施建设。支持赣州市生态屏障建设,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等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协调支持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支持启动崩岗侵蚀治理工程;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与修复、促进绿色产业发展、重点流域水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改革试点,支持赣州市规划建设绿色经济产业园,支持更多县(市、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牵头单位: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水利厅、省环保厅)

  三、加快产业平台建设

  (八)推进重大产业平台建设。加快推动京九高铁经济带建设,发挥高铁经济对赣州城市经济带动作用,增强高铁沿线县(市、区)产业聚集能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科技城、“中国稀金谷”、现代家居城、“青峰药谷”、电子信息产业带“两城两谷一带”建设,在用地指标和项目等方面向“两城两谷一带”倾斜,引导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企业落户赣州市重大产业平台,支持赣南家具等国家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赣州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支持赣州市相关企业申请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支持赣州市以赣州港、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推广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经验做法,在外贸进出口、金融服务、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牵头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九)加强内陆口岸建设。按照“一核两翼”空间布局,大力打造内陆口岸,加快建设以赣州铁路口岸、航空口岸、国检监管试验区和赣州综合保税区为主体的口岸核心功能区,以龙南保税物流中心为主体的南翼口岸功能扩展区和以瑞金陆路口岸作业区为主体的东翼口岸功能扩展区。支持赣州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增强对省际周边城市辐射影响能力。支持依托赣州铁路口岸(赣州港)、航空口岸(航空港)两个国家级开放口岸,着力打造临港经济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优化产业平台布局。支持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赣州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瑞金和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加快赣州都市区核心区、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三南地区“一核两极”三大增长板块发展,推进赣粤、赣闽产业合作区建设,支持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三南地区融入赣粤、赣闽产业合作区的建设。(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

  (十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建设面向“一带一路”、东南沿海和港澳地区优质蔬菜基地;推进实施脐橙产业发展升级行动计划,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市场话语权的优质脐橙产业基地;支持江西省油茶产业综合开发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油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油茶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油茶良种繁育基地、油茶高产种植基地、油茶产业加工基地“三个中心、三个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支持生猪、草食畜、特色家禽、水产、白莲、烟叶、茶叶、毛竹、花卉苗木、刺葡萄、甜叶菊等区域特色产业建设。支持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壮大中心城区

  (十二)加速聚集城市人口。加快推进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支持赣州市编制期限至2035年的城市总体规划,支持赣州市建设成为Ⅰ型大城市,到2035年,人口规模3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320平方公里。支持赣州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支持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配套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创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加快推动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促进赣州市中心城区加快人口集聚,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发展规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十三)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推动赣州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五大功能区”之间差异化和互补发展,支持“五大功能区”重大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章贡区大力发展商贸文化旅游业,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支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推进产城融合,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高铁新区和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支持蓉江新区打造承接一线城市高端产业转移的总部经济聚集区,大力发展金融和高端商务。支持南康区建设现代家居城,打造赣州物流核心区和家具之都。支持赣县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旅发委、省文化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十四)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支持赣州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前期研究工作,加快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启动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部委支持,加快推进赣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五)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导帮助赣州市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快编制赣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推进新建城区、园区、成片开发区和老城区改造全面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指导赣州市结合道路建设与改造、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河道治理、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和人防工程等,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人防办)

  (十六)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加大对赣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政策支持。支持赣州市加快推进老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支持赣州、瑞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利用,加强姚衙前、郁孤台、南市街、灶儿巷、七里镇、廖屋坪——上湖洞巷、粜米巷历史文化街区和新赣南路、慈姑岭传统风貌街区的保护与更新工作。支持赣州市福寿沟、广东会馆、蒋经国旧居等有重要价值的文物申报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强赣南围屋保护修缮,支持赣南围屋申遗工作。支持赣州市建设福寿沟博物馆、宋城博物馆等体现江南宋城文化的主题馆。支持赣州市全国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开展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工作,深入推进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十七)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社区功能完善、示范效应明显的特色小镇,支持赣州市创建40个左右市级以上特色小镇,创建10-12个省级、3-5个国家级特色小镇。在中国特色小镇、省级特色小镇的评选和推荐工作中优先考虑赣州市具有特色的城镇。支持赣州申报创建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并在争取补助资金上向赣州倾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

  五、加快打造区域性中心

  (十八)建设省域金融次中心。推进赣州市建设全省金融次中心、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支持赣州市在地方金融组织体系、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改革试验;支持建设金融商务核心区、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和金融后援服务中心;支持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赣州苏区振兴并购基金园等金融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上市融资;支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和支持设立村镇银行;支持赣州市所有纳入罗霄山片区的贫困县享受首次公开募股(IPO)绿色通道;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在赣州开设分支机构,提升贷款审批、放款、用款效率,在项目融资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上给予倾斜。(牵头单位:省ZF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配合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

  (十九)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立全市统筹的物流快递信息化平台,扶持跨境电商、稀有金属、家具、脐橙电商交易、电子口岸等平台的建设;围绕赣州创建国家现代物流创新试点城市工作,重点支持赣州综合物流园、赣州港物流园、赣州综合保税区物流园,支持赣州打造以现代家居制造为依托的国际木材交易流通中心,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和无水港,建设新型内陆国际口岸;重点建设赣州冷链物流中心,以赣南脐橙等特色农产品为核心,打造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建设赣州智慧供应链公共信息平台,建立“互联网+”高效物流服务体系,形成中部物流大数据应用中心。支持创建中国(赣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推进国家级、省级物流园区、货运枢纽等项目和一批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和电商产业聚集区的建设。(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配合单位:省工信委)

  (二十)建设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支持赣州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赣州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打造全域旅游,建设国家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支持安远三百山、石城通天寨、大余丫山等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瑞金市建设红色影视基地,积极争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授牌。支持时光赣州(七里古镇)、龙川海洋世界等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支持赣州自驾车汽车营地建设。(牵头单位:省旅发委、省发改委;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文化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二十一)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推进赣州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在“十三五”期间将赣州市已纳入国家、省专项规划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产教合项目优先安排实施;支持赣州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赣州职教园区建设,帮助落实江西理工大学等入园学校规划审批和用地指标;支持批准设置赣南职业技术学院、瑞金职业学院、赣州科技职业学院(民办)、赣州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支持实施中心城区学校攻坚计划,支持赣州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赣州市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编发〔2017〕72号)精神,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

  (二十二)建设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在医养结合相关项目安排上向赣州倾斜,支持建设江西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赣州分中心,支持组建赣州国家卫生应急队;积极争取国家对赣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赣州市肿瘤医院)建设项目的支持,支持“十三五”期间优先安排纳入国家、省专项规划的县级医院项目建设;支持赣州市中医院建设成为省中医院特色治疗区域中心;支持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对赣州医疗技术帮扶;支持赣州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人才综合培养项目;高标准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推进赣州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城市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养生养老中心和健康产业项目、建设一批高端健康养老与休闲旅游相结合的综合产业体,打造国内知名的养生养老基地。(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发委)

  (二十三)建设区域性科研创新中心。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组建认定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支持赣州建设数据备份中心和大数据应用中心,支持赣州建设省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之一,打造赣粤闽湘四省通衢区域性云计算数据中心和服务全国的数据灾备中心;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引智项目等方面给予赣州市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动国家家具研发和检验中心、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在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国家离子型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钨和稀土新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倾斜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人社厅、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科协)

  六、强化实施措施

  (二十四)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省ZF分管领导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赣州市ZF参加的组织协调机制,指导和统筹相关工作,对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设计和统一领导。(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等)

  (二十五)给予更大发展自主权。依法赋予赣州市部分省级管理权限,根据赣州市发展实际,对于省ZF及省直单位行使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权限,充分下放或依法委托赣州市实施。按照国家规定和部署,在财政、金融、交通、科技、开放型经济、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土地政策、产业发展、人事制度、薪酬激励等方面给予赣州市先行先试的权限。(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发改委;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等)

  (二十六)加大项目与资金扶持力度。省直相关部门要在各类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赣州市,提高赣州市计划下达比例权重,并争取国家部委层面给予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扶持。(牵头单位:省发改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等)

  (二十七)加强人才引进。支持赣州市开展聘任制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等人事制度改革。省ZF特殊津贴专家评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选拨名额向赣州市倾斜。支持开展引才引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试点,推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报科研经费和日常经费资助给予倾斜,推进博士后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探索开设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或特殊、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

  (二十八)建立落实机制。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支持和指导,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围绕本《若干意见》的实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大对赣州市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各项优惠政策上向赣州市倾斜。赣州市要积极发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省域副中心城市工作机制,将涉及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分年度逐级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及时跟踪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把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成效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不断激励各级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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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30 09: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省人民ZF印发关于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www.jiangxi.gov.cn/art/20 ... 272.html?xxgkhide=1

各市、县(区)人民ZF,省ZF各部门:

现将《关于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0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若干政策措施

赣州市毗邻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是我省对接融入大湾区的最前沿,也是大湾区联动内陆发展的直接腹地。为贯彻落实SW、SZF决策部署,支持赣州市打造全省对接融入大湾区的桥头堡,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示范引领全省对接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XJP总SJ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抢抓国家大力建设大湾区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赣州市毗邻大湾区的区位交通优势,充分发挥赣州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主体作用,努力推动赣州市与大湾区基础设施互通、产业互补、市场融合、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赣州市的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旅游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医疗养老中心、教育中心,引领带动全省建设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为江西实现“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全面对接,重点突破。强化与大湾区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衔接,全面对接大湾区交通网络、产业体系、体制机制等,重点打造一批对接合作的示范工程,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对外通达能力。

——开放合作,创新引领。深化与大湾区互利合作,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推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便捷流动,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

——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对标大湾区营商环境,借鉴复制改革创新经验成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接轨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对外形象和软实力。

——优势互补,共享共赢。充分发挥资源、生态优势,促进生态产品供需结合,主动参与大湾区产业延伸和功能拓展,融入大湾区产业分工和市场体系,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产业竞争力。

(三)战略定位。

——革命老区与大湾区合作样板区。以赣州市为主体,联动吉安等革命老区深化拓展与大湾区交流合作,创新体制机制和运作模式,探索建立合作共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新机制,打造跨省区域合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典范。

——内陆与大湾区双向开放先行区。深化与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开放合作,全面推广复制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接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成大湾区辐射带动内陆地区双向开放的主要支点。

——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创新区。全面对接大湾区世界级制造业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国际金融枢纽建设,积极融入产业链分工和产业间协作配套,形成与大湾区紧密协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充分发挥绿色生态、文化资源优势,适应大湾区消费升级和高端市场需求,成为大湾区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文化和旅游及康养休闲胜地。

二、完善融入大湾区交通网络

(四)加快铁路互通。加快建设赣(州)深(圳)高铁,依托京九高铁经济带,打造江西融入大湾区的主通道,推动大南昌都市圈和吉安等沿线地区积极融入大湾区。推进瑞(金)梅(州)铁路建设,打通与汕头的出海通道。支持赣(州)韶(关)铁路扩能工程纳入国家铁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支持赣州开展轨道交通规划研究,积极推动赣(州)广(州)高铁规划研究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南昌铁路局、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

(五)推进公路互联。2020年开工建设寻乌至龙川(江西段)、遂川至大余、信丰至南雄等高速公路,支持赣州市开展赣州至安远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和寻全高速西延规划研究工作。对赣州列入省级规划的高速公路,争取国家按照国家高速公路网标准给予补助。加大赣州与广东相连的国省道升级改造力度,支持赣州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六)拓展空中通道。支持赣州黄金机场三期列入国家“十四五”民用机场建设规划。适时开通瑞金机场至大湾区重点城市航线,加密赣州黄金机场至大湾区航线。推动赣州黄金机场列为粤港澳备降基地。加快推进大余新城军民合用机场及定南、石城、宁都、安远、崇义、龙南等通用机场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机场集团公司)

(七)开辟水运通道。提升赣州港作为深圳盐田港、大铲湾港、广州港、珠海港的内陆腹地港的功能和作用,完善对外通道和平台对接,推动共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深水港资源。启动赣粤运河规划研究并争取列入国家水运网络中长期规划,支持建设赣州港(水运)综合枢纽,加快建设综合货运码头,打造赣南水路货运重要节点和全省区域性重要港口。(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三、对标大湾区提升开放水平

(八)加快提升开放平台功能。支持赣州国际陆港开展铁海联运“三同”试点,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提高对周边地区进出口货源集聚能力。支持赣州国际陆港建设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申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和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中欧班列精品线路,打造区域性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设立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支持赣州综合保税区置换至赣州国际陆港,推动在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国际航空保税物流产业园,常态化运营赣州至香港货运直通车。支持赣州航空口岸申请设立国际邮快件监管中心,申建进口冰鲜水产品、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邮政集团江西省分公司)

(九)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业态。全面启动建设中国(赣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研究出台实施方案,推进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加快以赣州国际陆港为核心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进物流枢纽布局,支持发展保税物流、冷链物流等港口物流新业态。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和临空经济,推动赣州黄金机场列为粤港澳航空物流中转基地,推动开辟至国内外主要物流节点城市全货机航线,并与广州、深圳航空货运开展空空联运、联程联运合作。支持赣州创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支持南康家具大市场申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南昌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场集团公司)

(十)营造高水平开放大环境。支持以赣州国际陆港、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综合保税区等国家级开放平台为重点,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支持赣州国际陆港实施海运提单和铁路运单互认模式,实现铁海联运进出口货物“一票到底”。支持赣州国际陆港开展电子口岸建设,实现与广东沿海港口物流信息互联互通。支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单证自动审核、非侵入式查验、智能审图技术、转关作业无纸化、出口产品快速检测等创新型便捷化通关监管制度和作业方式,推动通关与沿海同等效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南昌海关、省市场监管局)

四、打造大湾区产业协作高地

(十一)提升产业承接能力。充分发挥ZY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商务发展资金作用,积极承接大湾区优势产业转移。围绕大湾区优势转移产业,共建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交易认证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省级相关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支持赣州建设国家级家具研发设计中心,适时推动赣州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研究引进国际创新创业团队在赣州建设离岸创新创业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二)建设赣粤产业合作区。支持赣州市以合作共建、托管建设等多种模式发展“飞地经济”,以南康区和“三南”地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赣粤产业合作区建设。推动赣州国际陆港与深圳盐田港共建深赣港产城一体化合作区,打造“特区+老区”精准帮扶、共赢发展的全国范例;支持“三南”地区实施“两省共建、市为主体、独立运营”的跨区域合作与开发管理机制,加快建设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示范地产业园,积极探索与大湾区重点城市共建园区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十三)推进科技协同创新。支持赣州加入粤港澳相关产学研创新联盟,支持建设稀土资源储备库、交易集散中心和钨新材料应用产业研发、收储平台。推动大湾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龙头企业在赣州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研发平台认定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和海智计划工作站。支持赣州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协、省市场监管局)

(十四)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在赣州规划建设区块链技术产业园,建设一批“区块链+人工智能(AI)”应用场景,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块链产业集聚地和示范应用基地。支持赣州率先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规模商用,打造信丰、龙南等一批5G示范产业区,建设全省5G应用示范城市。推进章贡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信息技术自主创新、物联网软件)试验基地建设,支持赣州创建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示范中心和产业园,推动蓉江新区大数据产业园、章贡软件物联网产业园建设全省数字经济重点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五、建设大湾区生活休闲旅游共享区

(十五)建设文化传承和国情教育培训基地。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将赣州ZY红军长征路线作为江西段的重点建设区域,并优先支持范围内旅游公路列入新一轮江西省旅游公路规划。加强长征精神系统研究,推动设立传承创新长征精神的干部教育机构。高标准打造瑞金干部学院等一批红色教育培训基地,鼓励吸引大湾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以及中小学生到赣州开展红色教育培训或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依托红色文化遗产等载体,传承寻乌调查精神,弘扬唯实求真作风。发挥赣粤地域相近、文脉相亲的优势,联动大湾区开展客家文化旅游交流。支持客家围屋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设客家文化博物馆。推动创建一批阳明文化传承创新区。支持赣州打造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港澳青少年内地游学基地。(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十六)建设康养休闲旅游胜地。支持赣州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和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城市。推动与广东共建综合性医疗健康数据管理和健康服务中心,建设一批互换式、候鸟式、旅居式养老联合体。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深化公办养老院转型升级,支持赣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通赣深(港)旅游专列和大湾区旅游直通车,联合打造高铁旅游走廊,共同开发高铁和高速公路“一程多站”旅游产品。争取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支持安远三百山创建国家5A级景区,大余丫山、阳明湖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

(十七)建设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对接供大湾区农产品标准,建立大湾区“菜篮子”城际合作机制,对成功申报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的经营主体给予优先支持。实施“富硒+”农业战略,推动设立国家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培育赣南富硒蔬菜、赣南高山茶等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创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等。推动与大湾区农产品检测结果互认和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建设大湾区“菜篮子”配送中心和冷链物流中心。(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八)筑牢大湾区生态屏障。支持建立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联合大湾区开展“东江源”公益环保行动。建立林权交易中心和水权交易制度,支持赣州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列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在符合地方ZF债券发行条件的前提下,统筹债券资金用于文化教育、乡村振兴、休闲旅游、生态环保等相关项目建设。支持崇义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适时扩大到赣州市。(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六、鼓励比照大湾区先行先试

(十九)试行资格资质认证机制。比照大湾区人才测评和技能鉴定标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试行与大湾区科研人员职称、律师从业资格等认证衔接机制。建立大湾区审核资料认可机制,除有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外,对在大湾区已审批或备案的企业主体资格材料仅做快速核验,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审批或备案。对在广东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赣州的,经向认定机构提交完成迁入相关证明材料后,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

(二十)创新跨省区公共服务衔接机制。加强与广东医疗资源交流互动,试行赣粤区域内就医一卡通、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实现跨区域异地医疗实时报销结算一体化。支持赣州市县医院与大湾区三级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发展一批品牌医联体。推动大湾区优质高校到赣州开展合作办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医保局)

七、增强要素保障能力

(二十一)赋予更大发展自主权。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下放或委托以及不具备下放条件的事项外,省级审批权限原则上均下放至赣州市。国家、省在财税、金融、科技、开放型经济、生态文明、社会资本投资等领域的改革试点优先在赣州试点。(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加大资金支持。省级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时,加大对赣州支持力度,对赣州打造对接融入大湾区桥头堡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省级财政对赣州国际陆港开行中欧班列、铁海联运“三同”班列给予重点支持。支持赣州国际陆港符合条件的货运枢纽(物流园)申报国家补助资金。加大产业发展类转移支付资金倾斜力度,支持赣州积极引进大湾区电子信息和文化产业。省级财政对赣州新增地方ZF债券予以倾斜支持,加大赣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

(二十三)创新人才政策。人才政策和项目资源进一步向赣州倾斜,支持赣州定向从大湾区柔性引才,打造对接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支持赣州人才申报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引导海外人才到赣州工作。在落实省“双千计划”“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远航工程”等人才工程和人才计划时,适当向赣州倾斜,争取中组部在博士服务团选派时向赣州倾斜。落实创新创业有关政策,引导符合赣州产业发展的人才到赣州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兼职。支持赣州相关单位开展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试点。支持赣州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并推动与大湾区相关机构合作。支持建设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推动与大湾区职业(技工)院校合作交流,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二十四)强化金融支持。推动创建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制造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赣州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发行园区建设、基础设施、物流、绿色、扶贫等专项和企业债。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提升金融科技运用水平。支持大湾区企业在赣州发起设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导大湾区金融机构在赣州设立一级分支机构、后台服务中心。支持大湾区与赣州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建设金融小镇。开展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

(二十五)保障用地供给。支持赣州市建设Ι型大城市,加大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力度。每年下达赣州各县(市、区)新增用地计划,允许赣州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统筹调剂使用。统筹省耕地占补平衡调剂库一定指标,支持赣州市对接大湾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引进的大湾区产业转移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优先安排省级新增建设用地预留计划。同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在省域内支持赣州市优先使用省级耕地占补平衡调剂库所属指标。(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八、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由省ZF主要领导任组长,省ZF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打造桥头堡和省域副中心城市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落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二十七)建立合作机制。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推动建立江西与广东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支持赣州市与大湾区市县建立多层次合作机制,推动相关事项落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赣州市ZF)

(二十八)细化政策落实。省有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加大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赣州市要积极发挥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落实。(责任单位:省直相关单位,赣州市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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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30 09: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目标:2020年赣州GDP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达到15%左右,中心城区城市建成面积20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2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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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09: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专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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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30 10: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宣传要重视,对相关支持文件要总结,我是看到洛阳板块建设省域副中心的帖子讨论的热火朝天,赣州也是由省ZF正式批复支持建设省域副中心的城市,所以应该加强造势和跟进各种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几年后或十几年后是否有彻底的跨越发展还是象征性的支持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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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30 10: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各部发的支持文件,希望大家同心协力都可以收集发到这平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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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10: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9年GDP占全省14%,今年能不能15%,我记得好像规划2030年要占全省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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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30 10: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夏日枫 发表于 2020-11-30 10:56
2019年GDP占全省14%,今年能不能15%,我记得好像规划2030年要占全省的20%左右

2030年,赣州GDP应该在9000亿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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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11: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独爱赣州 发表于 2020-11-30 10:58
2030年,赣州GDP应该在9000亿左右

听着这个数据不知道啥滋味,沿海有些地级市现在就这个GDP了,咱还得十年,太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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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13:07: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赣州到那时有9000亿已经相当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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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30 14: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夏日枫 发表于 2020-11-30 11:17
听着这个数据不知道啥滋味,沿海有些地级市现在就这个GDP了,咱还得十年,太落后了

现实就是这样子,你说的沿海像无锡、泉州、南通及东莞这样的地级市全国又能有几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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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21:0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若干政策尽快延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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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30 22: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赣州★ 发表于 2020-11-30 21:00
希望若干政策尽快延期啊

不知道是否在等新领导到位再给一份大礼包,赣州一哥应该不是省内领导任职,要不然早定下来了,一个地级市这么久没定要么是空降或是外调,应该还在考虑斟酌中,赣州高配已成为常态化,所以期待京官空降带来更多的资源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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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23: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夏日枫 发表于 2020-11-30 11:17
听着这个数据不知道啥滋味,沿海有些地级市现在就这个GDP了,咱还得十年,太落后了

就算达到了这个数值,也达不到目前强地级市的标准,像东莞那是市区千万人口级别的特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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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09: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独爱赣州 发表于 2020-11-30 14:22
现实就是这样子,你说的沿海像无锡、泉州、南通及东莞这样的地级市全国又能有几个呢

主要还是人均太少了,全国百强市赣州人均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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