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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3 17: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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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绿心三大公共建筑共享配套设施项目核准的批复 副中心发改(核)〔2020〕7号
来源: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0-07-20 18:51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城市绿心三大公共建筑共享配套设施项目立项核准的请示》(京北投〔2020〕279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城市绿心三大公共建筑共享配套设施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通]初审函〔2020〕0027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20规自[通]选字001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2020规自[通]预字002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城市绿心三大公共建筑共享配套设施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城市副中心绿心西北部。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分层用地:地面广场用地约30.67万平方米,地下一层用地约24.03万平方米,地下二层用地约26.04万平方米,地下三层用地约5.39万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30.3万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共享配套设施、轨道交通预留工程。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652794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其中轨道交通预留工程申报投资为249494万元,具体投资规模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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