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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府时讯] 2018年6月上半月新闻综合讨论帖(6.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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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8: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风帆家园(幼儿园、公共卫生间、垃圾站)项目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审批核字【20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定风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风帆家园(幼儿园、公共卫生间、垃圾站)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市瑞祥大街西侧、沈庄路南侧
建设规模:幼儿园建筑面积2399.19㎡;公共卫生间、垃圾站建筑面积175.81㎡。
合同估算价:8686202.84元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月5日
计划工期:175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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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8: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东马池小学教学楼维修项目;五尧乡南沟头回民小学教学楼维修项目;保定市育德中学电力增容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TY2018-0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本国货物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莲池区文体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莲池区红旗大街3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冯继红 0312-501272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1999号未来石3号楼B座833-84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学军  0312-5936117
采购预算金额:1123892.48元
采购用途:校园教学楼维修及电力增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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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8: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         易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二次)        易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二次)                                2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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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8: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项目名称: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RTCG-201805-1
采购人名称:涿州市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东后南街2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陶玉武   0312-3609537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瑞祥大街101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玉刚  0312-751079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服务(编制)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内完成。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5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6日9时00分
定标时间:2018年6月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吕健、冉玲君、陶玉武(采购人代表)

中标单位: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74100元
大写:伍拾柒万肆仟壹佰元整
服务(编制)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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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8: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保定工业园区科苑街道路新建工程绿化
候选人排名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投标价格        评分结果        评标价格        中标价格        负责人姓名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1        保定市万景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352038.24元人民币        91.76        352038.24元人民币        352038.24元人民币        高海波        二级建造师        冀21314156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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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9: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省5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科技部评估
2018-06-08 06:51:55 来源:河北新闻网
分享到:
5家实验室为:新型药物制剂与辅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煤基低碳能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光伏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风电设备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抗体药物研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张怀琛 通讯员梁超)近日,科技部组织对99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河北省5家参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全部顺利通过。
此次评估中,依托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新型药物制剂与辅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获评优秀;依托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煤基低碳能源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英利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光伏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建设的风电设备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发公司建设的抗体药物研制国家重点实验室,获评良好。
据悉,河北省共有8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除上述5家外,络病研究与创新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轧辊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因建设期未满,未参加此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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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9: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定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对接雄安新区 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 ——就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http://www.bd.gov.cn/content-173-145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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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9: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12月1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8-06-0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方金融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家对金融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依法设立,从事相关地方金融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各类交易场所、地方金融控股企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其他组织等。
    第四条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遵循积极稳妥、安全审慎的原则,着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第五条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属地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协调解决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有关重大事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地方金融监管的部门(统称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金融组织以及相关地方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地方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协调指导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公安、税务、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金融发展规划,并征求所在地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意见。金融发展规划应当包括金融产业布局、金融资源聚集、区域协同发展、政策扶持、机构培育、市场建设、环境优化等方面的内容。
    第八条 从事地方金融服务,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接受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进行地方金融投资,应当自愿参与、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金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鼓励、支持社会公众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地方金融活动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地方金融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公布受理方式,及时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地方金融服务经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完善金融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推进专业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激发金融创新活力,统筹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传统金融业态与新型地方金融业态协调发展,支持发展普惠金融,保障社会公众享有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基本金融服务。
鼓励和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节能环保领域,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第十三条 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合理确定经营的金融产品;
    (二)建立资产流动风险准备、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金融风险防范制度;
    (三)与客户签订合法规范的交易合同;
    (四)如实向投资者和客户提示投资风险,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
    (五)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注册地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向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申请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二)发起人为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业绩和良好的诚信记录;
    (三)股东出资资金为自有资金;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
    (五)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范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有适合经营要求的软件交易系统和硬件设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鼓励为小型微型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服务,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第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幅度内确定发放贷款的利率,不得向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非法领域发放贷款,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社会集资活动。
    第十七条 在国务院金融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业务以外,设立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统称为各类交易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中有交易所字样的,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名称中没有交易所字样的,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千万元;
    (二)股东(发起人)为具备行业背景的骨干企业,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三)出资人财务状况良好,主要出资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七十且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四)交易模式、交易品种明确;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
    (六)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范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有适合经营要求的软件交易系统和硬件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各类交易场所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提出申请,设区的市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根据前款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本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方可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中有交易所字样的,省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征求国家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八条 各类交易场所实行投资者准入管理制度,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服务器所在地应当保持一致,建立互联互通和统一结算平台,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投资权益拆分为等份额公开发行;
    (二)将投资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
    (三)采取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四)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五)开展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和类似证券发行上市的现货发售模式;
    (六)开展贵金属、保险、信贷交易;
    (七)权益持有人累计超过二百人;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各类交易场所发生注册资本变更、合并、分立、股权变更以及业务范围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当按照设立审批流程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他地方金融组织发生前款规定重大事项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营业场所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当向批准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金融控股企业应当主要针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开展股权投资、企业和资产并购业务,企业名称中行业可以表述为金融控股。地方金融控股企业开展以上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批准:
    (一)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有法人资格;
    (二)出资人为信用优良、财务稳健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三)并表净资产在人民币十亿元以上,非金融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
    (五)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对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应当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经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备案。
    第二十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其他组织,由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制定分类监管目录,明确监管对象、责任主体和监管措施,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纳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范围。
    第二十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后,注册登记部门应当及时向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通报相关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相关抵(质)押物融资业务提供便利。有关登记机构或者部门应当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地方金融组织办理融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章 金融风险防范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早期预防机制,健全金融风险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制度,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地方金融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二十五条 对地方金融组织可能引发或者已经形成金融风险,影响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对其进行重点监控,向利益相关人进行风险提示,并可以责令地方金融组织暂停相关业务。
    第二十六条 地方金融组织从事金融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约谈和风险提示,要求其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并责令其整改。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查处、打击非法集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配合,推进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防范金融风险。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广告、公开劝诱或者变相公开宣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或者超出法律规定数量的特定对象承诺或者变相承诺,对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效果作出保本、高收益或者无风险等保证。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金融类广告,应当依法查验发布企业的业务资质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不得发布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以及虚假广告的宣传报道。
    第二十九条 地方金融组织从事非法吸收社会资金、金融欺诈、违规融资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置。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能,建立规范统一的金融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标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不力的,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统计分析制度和监测预警机制,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地方金融组织统计数据、运营数据,对金融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 建立全省统一的地方金融监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相关监管信息数据的交换与整合,做好实时监测、统计分析、风险预警、评估处置、信息发布工作,相关信用信息应当按照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与所在地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协调机制,提高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对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入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地方金融组织的工作人员;
    (二)查阅、收集与检查事项相关的证据;
    (三)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毁损或者伪造的文件、资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四)检查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数据管理系统;
    (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采取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批准。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
    第三十四条 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积极推进与北京市、天津市以及其他相邻省、自治区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预警联动,协调统一处置方案,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与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方案,对严重违法或者风险较大的地方金融组织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采取措施,防范资金转移,维护金融稳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导致产生严重后果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与客户签订合法规范的交易合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如实向投资者和客户提示投资风险,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活动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相关业务,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小额贷款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经营业务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处罚;
    (二)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各类交易场所,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业务的,由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处罚;
    (三)各类交易场所开展未经批准的交易模式、交易品种的,由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处罚;
    (四)地方金融控股企业未经批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开展股权投资、企业和资产并购业务的,由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类交易场所发生注册资本变更、合并、分立、股权变更以及业务范围变更等重大事项,未按照设立审批流程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由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他地方金融组织备案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拒绝执行暂停相关业务监管措施的,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
    (二)以广告、公开劝诱或者变相公开宣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或者超出法律规定数量的特定对象承诺或者变相承诺,对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效果作出保本、高收益或者无风险等保证的;
    (三)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金融类广告,未依法查验发布企业的业务资质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或者发布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以及虚假广告的宣传报道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地方金融组织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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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9: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德强在博野县“五包一”帮扶联席会议上强调 强化思想认识 创新帮扶方式
发布时间:2018-06-0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6月6日,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罗德强到博野县组织召开扶贫脱贫“五包一”帮扶联席会议。
    在听取博野县及“五包一”帮扶单位有关情况汇报后,罗德强要求,带着使命、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帮扶,要进行经常性、深入性研究,把博野县脱贫工作当成“自家的事”“分内的事”。帮扶单位要多与博野县互动,多研究博野县的短板、难点问题,进行针对性帮扶、精准帮扶。帮扶工作要坚持长短结合,既先解决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又要谋划好长远脱贫帮扶对策,既定帮扶措施要尽快落地。要充分发挥经济强县对口支援、金融部门资金支持、社会各界资源共享等制度优势,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帮扶活动,积极探索长期可持续的帮扶模式,“五包一”要形成机制,定期交流,解决问题。博野县要抓好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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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9: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俊岭在防汛检查和巡河调研时要求 提高预案标准 严格落实责任
发布时间:2018-06-0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6月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俊岭到龙门水库检查防汛,并到唐河清苑区段河道进行巡河调研。
    在全面检查龙门水库闸门运行、听取防汛工作准备情况后,李俊岭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充分认识我市防汛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细化防汛预案标准;全面开展防汛检查,特别是电力、通讯、闸门等设备要及时消除隐患;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组织好防汛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气象预报和分析研判,加快推进防汛应急工程建设,提升科学调度洪水能力,确保全市防洪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在听取清苑区对河道清理工作汇报后,李俊岭要求,进一步明确河道周边土地所有权的确定工作,研究探讨综合治理的新模式、新路径;把雄安新区安全度汛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河道疏浚清理,提高防灾减灾整体能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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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9: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市在落实全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时要求 协调联动 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8-06-0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6月6日晚,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视频会议。会后,我市立即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下步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快、二是准、三是要系统。对涉及到我市的各项整改任务,要逐项对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枝末节,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切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充分体现我市优良的工作作风,并及时向督察组反馈我市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好散煤治理、扬尘治理、矿山整治等14项专项行动,明确职责,负起责任,协调联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罗德强,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肖占乐在保定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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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9: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竞秀区城管执法局开展助力高考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0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6月7日,竞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保定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开展为高考助力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共出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40余人,重点维持辖区内保定七中和职教中心两个考点周边秩序,清理店外经营、消除噪声污染,并为考生和家长们准备了矿泉水、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等便民应急物品。
    据悉,竞秀区城管执法局在高考前就走访辖区内各施工工地,制订并发放高考期间噪音管理工作明白纸;规范考点周边秩序,整治店外经营和无证游商,以确保考生们在安静、有序的环境中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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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9: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老科协副会长、河北省老科协会长臧胜业到涞源县调研
发布时间:2018-06-07     信息发布人:涞源县
5月30至31日,中国老科协副会长、河北省老科协会长臧胜业到涞源县调研旅游工作。
副县长杨柒零就涞源县全域旅游工作中景区打造、管理运营、品牌创建、旅游市场发展、新业态项目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白石山景区管委会主任刘春阳就涞源县全域旅游、景城融合制约的问题进行了介绍。
市旅发委主任李洪强就保定市的旅游发展工作进行了介绍。
臧胜业首先对保定市及涞源全域旅游发展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保定和涞源交通位置优越、历史文化深厚、自然环境优美,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旅游工作高度重视,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扶贫工作等相结合,旅发发展势头强劲,工作位于全省前列。如今,旅游工作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定位为日不落产业,在认识上要进一步提升。旅游工作要做到红色文化、绿色资源和新型产业园区相结合,要抓住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构建一条龙的链条,全面发展。
臧胜业到白石山景区、白石山温泉康养小镇、阁院寺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李自贤、周峰、郝江天等县领导参加座谈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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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09: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烧烤餐饮食品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8-06-0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保定市烧烤餐饮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近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烧烤餐饮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餐饮烧烤经营行为。
    根据方案要求,该局集中进行抽检检测、开展消费提示、排查风险隐患:制定烧烤类餐饮食品应急抽检计划,集中开展餐饮烧烤食品抽检监测,重点抽检羊肉串、烤鸡翅、烤鱼等烧烤食品,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置;结合实际印制并发布烧烤食品消费警示,确保每个烧烤经营单位在醒目位置公示消费提示,同时在辖区烧烤经营较为集中的街道、区域,统一设置消费提示标语宣传栏;对经营烧烤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排查其证照、从业人员健康及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卫生及工艺流程规范、台账制度建立、食品原料和添加剂性状、标签及存储、清洗消毒、畜禽肉类检验检疫、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存在的风险隐患。
    同时,该局发布夏季烧烤食品消费提示。夏季随着气温上升、湿度增大,极易发生因食品微生物污染等导致的食物中毒,特别是烧烤食品,如果烤制时间短,中心温度可能达不到杀菌温度,容易导致进食者感染消化道疾病、寄生虫病和人畜共患病。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高度关注烧烤食品安全风险,不要到无证街头烧烤摊点消费烧烤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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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10: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北电力大学        保定市华电路689号        华北电力大学十九号学生宿舍楼        10978.38        2018/5/29        建字第130600201800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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