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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0 11: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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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水东文化生态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阳水东文化生态公园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地址:贵阳市乌当区新庄
4、项目建设单位:贵阳泉城五韵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总投资:3.0亿元
6、环评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阳市乌当区新庄,总面积为75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配套工程、总投资3.0亿元。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施工期间工程汽车排放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土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多余的土、石、沙、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是公厕及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恶臭、停车场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游客活动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
(2)废水:基坑废水和砂浆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噪声限值标准。
(4)固体废物:主要为留存表土,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作为绿化用土。
2、营运期
(1)废气:公厕恶臭设置换气扇处理排放。
(2)废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均排入项目所在地市政污水管网,不排入南明河。
(3)噪声:对产生噪声的水泵房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使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区内设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定点堆放,每日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乌当区环境保护局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贵阳泉城五韵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 18285010750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0851-84813562
电子信箱: 404901898@qq.com
贵阳泉城五韵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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