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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住宅項目紛建地庫避高限 轉為「向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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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7:09:20 | |阅读模式
明報

    08年是政府急速實施高限的一年,不少新發展項目被「封頂」,有發展商選擇向下發展,多建地庫,作為停車場及部分會所設施。根據近一年批出的建築圖則,最少有約6至7個住宅項目加設地庫(見表),部分地庫更多達3層。有發展商坦言,不能向上發展,向下發展是對應高限的可行方法。 跑馬地英皇駿景酒店正計劃改建住宅,近月獲批可建一幢27層住宅(於3層地庫之上)。該地皮年初剛被加入100米高限,扣除16.84米的地勢,只可建約83米,即約27層高。本身是測量師的英皇國際執行董事張炳強表示:「不能向高發展,當然要向下發展啦。」他表示,3層地庫,有的用作健身室,有的用作停車場。

    成本較地面上建築 貴數倍 建築師學會理事黃錦星表示,商場項目建於地庫頗為常見,因為將地庫作為車場,地面開始建商場,可令建築物外形較美觀,但住宅項目一向都不傾向建地庫,因為建築費、維修費高昂。另本港於地面上或地底興建,於樓面計算並無分別,而且無鮮風吹進,用家(如車場租客)會較有保留。

    黃表示,於新填海區發展商尤不喜歡建地庫,因為地質多以大石為主,建築費更高昂。他指出,住宅興建地庫,是平衡建築密度的產物,於重視居住環境的城市如溫哥華較常見。 事實上,於城規會討論高限的會議,多次就地庫興建作出討論,有該會委員曾建議發展商闢地庫,以解決其聲稱高限下不能用盡地積比的問題,但發展商回應建地庫較地面上興建,成本貴3至4倍,另外若地皮較細,並不能為地庫提供額外的梯級及排骽口,無法符合消防要求。 新地顧問亦曾指出,城規會為其持有的太子道西195號文麗苑設下80米高限,會迫使項目興建深層停車場,並不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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