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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已向省政府申报“较大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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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11: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4—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我市召开立法法修改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省市法委、法工委,26个省(区、市)法制部门负责人以及市领导王中丙、郑日强、梁涛等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中丙汇报了湛江申报“较大的市”工作进展情况。他表示,湛江有必要和有条件成为“较大的市”,作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湛江需要地方立法权作为支撑;作为驻军大市,湛江需要地方立法权保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湛江需要地方立法权打造法治环境。此外,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民生实事等事项中,需要借助地方立法权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恳请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对湛江申报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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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12: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5_112:}

这个,前天不是发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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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12: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st3721


    这张图片 ,应该是花园酒店最高处,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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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14: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过都没留意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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