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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7 1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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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涿固保城际铁路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项目简介 ⒈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涿固保城际铁路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审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引入社会投资人合资建设的方式实施。现对该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分为廊坊至涿州城际铁路项目(“廊涿城际铁路项目”)和固安至保定城际铁路项目(“固保城际铁路项目”)。 廊涿城际铁路项目。线路东起廊坊市,向西经大兴区、固安县,终止涿州市,正线长度为102.79km。其中廊坊东站至北京大兴区和河北固安县省界段与城际铁路联络线共线(纳入城际铁路联络线工程),线路长度37.73km;京冀省界至涿州涞水县界为新建线路(“新建线路部分”),线路长度为65.06km。全线由东至西共设10个车站(含预留4个),其中与城际联络线共线段设5个车站(含预留1个),新建线路部分工程设5个车站(含预留3个)。全线新建段可研估算总额为821524.8万元,技术经济指标12627.2万元/正线公里,其中静态投资741630.7万元,技术经济指标11399.2万元/正线公里。 固保城际铁路项目。线路起自廊坊市固安县,向南经保定高碑店市、白沟新城、雄县、容城县、安新县,终到保定市与既有京广铁路保定站并站,并修建支线与京广高铁保定东站并站。正线线路全长110.163km,保定东支线线路长8.055km。全线共设置9个车站。全线可研投资总额为1613168.56万元,技术经济指标为13646.63万元/正线公里;其中静态投资1489156.67万元,技术经济指标12597.55万元/正线公里。 廊涿、固保城际铁路项目建设资本金均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60%。两个项目建设工期均为3.5年,均按城际铁路标准进行建设。 项目预计于2016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应于2020年底前实现运营。在项目建设期间及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的最初5年内,中标人或其子公司、下属机构不得退出,不得放弃项目业主公司的主导地位;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超过5年后,如需降低持股比例或退出,在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决策程序进行有关操作。 2.2 招标范围及基本条件 本次招标内容为选择确定本项目社会投资人。确定后将牵头负责与其他各方共同组建项目业主公司,各方出资比例如下:社会投资人60%。省建交投15%,京津冀公司10%,廊坊市3.5%、保定市11.5%(暂定,两市以征地拆迁费用出资,经各股东方确认后计入股份)。具体认缴比例由各股东方协商确定,社会投资人兜底认缴。 本项目社会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自行或以其子公司、下属机构与其他投资方签订共同出资组建项目业主公司协议。项目业主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及决策运作机制。项目业主公司建成后,将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及筹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社会投资人应具有全线建设资金融资能力,并承诺资本金认缴比例不低于60%。 项目业主公司要按照国家铁路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约定及国家和地方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廊涿固保城际铁路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国家、地方规定自行运营或委托有良好运营资质的专业运营方提供运营服务,并确保客运服务水平能满足规划设计要求或政府要求,由国家规定的机构和部门负责施工和运营安全监管。 项目业主公司可享受国家和省当前及以后出台的促进铁路建设发展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一是项目业主公司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意见》(冀政办字[2015]73号)中有关规定,通过土地综合开发收益,进行铁路建设资金平衡和运营补贴。二是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廊坊、保定市政府在结合本地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支持项目业主公司开发建设与廊涿固保城际铁路项目相关联的产业新城项目。三是省直有关部门协助项目公司积极争取国家给予专项建设基金等政策性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帮助协调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帮助协调电网企业支持项目建设及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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