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查看: 613|回复: 0

2015年赣州市将继续执行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政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4 23:34:56 | |阅读模式
2015-01-14 10:22:53   来源: 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编辑: 肖文忠   作者: 王长颉
  记者1月13日从赣州检验检疫局获悉,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出口增长,今年我市将继续执行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政策。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自2013年8月开始免收出口法检商品检验检疫费。对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不包括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据统计,2014年,我市共减免出口检验检疫费334万元,惠及出口企业近百家。
  为进一步促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通知,2015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肖红、记者王长颉)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5-30 18:37 , Processed in 0.067603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